收费项目
计费单位
收费标准
收费范围收费对象
批准收费的机关及文号
一、船舶港务费
苏价费联[1993]20号
苏价服[2004]461号
1、货轮、货驳、挂浆机船、客轮、客驳、客货轮、车辆轮游渡
总吨
0.25元
2、拖轮
千瓦
3、排筏及水上浮具
立方米
4、从事港内[县(市)内]航行作业船舶
总吨(千瓦立方米)月
2.4元
二、船舶及船用产品检验费
按文执行
计价费[1998]800号
苏价费[1998]291号
三、船检、港监收费
苏价费联[1992]24号
1、船员考试、审验、培训费
(1)培训
人次、天
15元
(2)审验(省一级以上船员)
人、次
90元
(3)审验(省二级以上船员)
80元
(4)审验(省三级以上船员)
70元
(5)船员理论考试(全部科目)
元/人
100元
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证书
(6)船员理论考试(全部科目)
船员专业培训和特殊培训
(7)种类船员实际操作考试(全部科目)
同理论考试
2、水上特种秩序维护费
天、千瓦
3.8元
3、船员证书工本费
本
(1)船员适任证书、服务簿、船员登记本
10元
(2)专业证书、特培证书
元/证
4、船舶牌证工本费
次、条
5、船舶登记费
苏价费联[1995]335号
四、水上交通事故
(86)水监字175号
苏价农[2004]55号
1、调解费
按损失金额
0.7%
按当事各方达成的协议最低不少于30元
2、调解不成
3.5%
由当事各方平均分摊